吳光於 薛玉斌
  據新華社成都1月4日電(記者吳光於 薛玉斌)記者今天獲悉,2014年12月31日,四川省達州市中級法院對四川省雅安市原市委書記徐孟加受賄、濫用職權案作出一審宣判。以受賄罪、濫用職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六年,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元;對扣押在案的受賄贓款,依法予以追繳。  (原標題:四川雅安原市委書記徐孟加一審被判十六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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